民进党立法院总召柯建铭自诉控告前总统马英九涉教唆泄密、加重诽谤案,台北地院今(28)日一审宣判马英九无罪,而北院判无罪的主要理由是因为“无罪推定”,即无法从证人说辞和证据中确认马英九有教唆泄密的犯罪事实。
全案源于4年前的“九月政争”,当时特侦组曾召开记者会,指控时任立法院长的王金平与柯建铭涉入司法关说案件,引发泄密争议,事后柯建铭台北地院自诉控告马英九教唆泄密及加重诽谤罪。
台北地院今日一审宣判马英九无罪,其主要理由为“无罪推定”,认为无论从案内证据或相关证人证词,都无法直接且充分证明在9月1日凌晨那通88秒的通话中,马英九有交代黄世铭提供任何机密资料的行为,因此不构成教唆泄密;至于马英九抨击柯建铭关说,遭柯建铭提告加重诽谤部分,合议庭认为无法证明马英九在主观上有诽谤犯意,且他基于善意是对于可受公评之事加以评论,也不构成加重诽谤罪,因此皆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