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8成桶装瓦斯没灌足 剩余残气可办理退费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5-17 08:32:03  评论(/)

新北市法制局今(16)日公布桶装瓦斯稽查结果,一般家用桶装瓦斯重量8成以上有不足情况,其中有一家业者共2桶瓦斯钢瓶不足量超过法令容许范围,偷斤减两的行为已经违反石油管理法,经发局将依法开罚10万元。

液化石油气为民生必需品,尤其是偏远地区几乎都使用桶装瓦斯,为了确保消费者权益,新北市法制局会同经发局前往14家瓦斯分装场,稽查重点放在一般家用16及20公斤重的桶装瓦斯,结果抽查150桶瓦斯钢瓶,超过8成重量少于容器标示的灌装重量,但仍在法令容许的误差范围内。

新北市消保官沈皆凉表示,其中位在林口区的瑞昌石化公司2桶瓦斯钢瓶,未依规定灌足量液化石油气重量,且超过法令容许范围,其中20公斤的桶装瓦斯、不足量为310公克,16公斤的桶装瓦斯不足量为230公克,让消费者吃了闷亏。

业者解释可能是因员工输入瓦斯钢瓶空桶重量错误、操作过程不当或是环境因素影响,并非蓄意偷斤减两,占消费者便宜。而消保官除了要求业者针对液化石油气销售重量不足部分,当场将瓦斯钢瓶封口戳破重新灌装外,经发局也将依石油管理法第47条,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命其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连续处罚至改善为止。

消保官要提醒消费者,现行“家用液化石油气供气契约书”已规定桶装瓦斯空桶退瓶时,原瓦斯行必须退还押金,消费者不须要买断,而瓦斯桶有剩余残气也可以办理退费。因此当桶装瓦斯送达家里时,要记得检视容器安全认可标示有无过期,以及瓦斯是否灌足重量,遇有消费争议,可拨打1950消费者服务专线寻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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