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案法官总结刘吴蕙兰供词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11-02 10:51:44  评论(/)

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控行政长官收受利益案,法官陈庆伟继续总结证人供词,引导四男四女陪审团作裁决。陈庆伟总结时任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蕙兰的供词时表示,刘吴惠兰于零八年升任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她的供词指批出广播牌照需先由通讯事务管理局咨询,再由商经局建议,最后交由行政会议考虑。

陈庆伟指,行政长官作为行会主席,是审批牌照的最后决策者,决定需考虑到公众利益;由于涉及公共资源,政府发牌时需依法处理,必须公平公正地审视申请,任何官员也必须保持诚信及不涉及利益冲突。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