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旺角骚乱,11名被告分别被控暴动、刑事毁坏及袭警等罪名,其中9名被告早前被裁定暴动罪成,连同已承认暴动罪的被告吴挺恺,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首被告莫嘉涛被判入狱4年零3个月。法官郭伟健在判刑时表示,莫嘉涛所犯的罪行十分严重,他是最早走向警方防线,虽然他并非带领群众冲击,但他当时非因警方的驱散行动而还手。郭伟健又指,莫嘉涛走向警车向警员投掷物品的行为无法无天,利用警员的忍让肆意使用暴力。
控罪指,案中11名被告于2016年农历年初二,在旺角参与暴动。至于同案女被告李倩怡,在案件开审前潜逃,目前正被警方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