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割喉杀童案 更一审仍判无期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yam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1-26 19:10:16  评论(/)

2012年震惊社会的台南市南区汤姆熊方姓男童遭割喉杀害命案,台南高分院更一审今天仍维持原判,判凶手曾文钦无期徒刑,仍可上诉。

曾文钦2012年犯下学童割喉案时,震惊社会,当时他曾呛说“在台湾杀1、2个人不会被判死刑”。一审及二审都判处曾文钦无期徒刑,但最高法院认为应考量曾文钦犯后言行,再决定刑期,且重新鉴定是否装病,发回更审。

台南高分院更一审今天维持曾文钦无期徒刑原判。高分院表示,合议庭参酌联合国两人权公约规定,维持死刑国家不得对任何精神或智能障碍者判处死刑,再加上检方没有提出相关具体事证,可以证明被告没有教化的可能*,所以驳回检察官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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