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间台东县海端乡选区县议Y补选,黄姓候选人涉嫌以1票新台币5000元买票,不过他辩称“这些钱是请选民抓贿选工资”,检察官今天侦结依贿选起诉。
台东县海端乡县议Y补选合并领导人、立委选举于1月16日举行,投票前几天台东县调查站接获检举,黄姓县议Y候选人涉嫌买票。
调查站人员跟监发现,黄姓候选人分别交付现金给数人,其中有2名桩脚分别拿到5000元,同时约定如遭查获贿选时,要辩称这些钱是支付查察贿选工作费。
检调侦办时,有选民坦承拿到钱,但依约定辩称是“抓贿选”的工作费。不过,检调人员在黄姓候选人身上查到数张亲笔写的“抓贿选工作费”的领据,认定黄姓候选人假“抓贿选工作费”以行贿选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