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混油案判4年 魏应充要上诉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25 16:14:12  评论(/)

台北地方法院审结味全公司混油案,今天依欺诈取财罪判前味全董事长魏应充4年徒刑。他的委任律师表示,将提起上诉争清白。

魏应充的委任律师余明贤听判后受访,表示对北院判决结果感到遗憾,也无法接受。法官判决的认定,忽略有利于魏应充的各项事证,与事实和证据有很大的差距。他们收到判决书后,将详阅判决理由,并提出上诉争取清白,以维护权益。

余明贤表示,相信味全公司员工都是恪遵职守,绝无违法、犯罪,支持味全公司员工上诉,争取无罪判决。

味全公司被控从民国96年起为降低成本,委由代工的顶新制油向大统长基公司买进掺铜叶绿素的油品,掺伪入味全油品对外贩卖;又在大统案爆发后,用不实检验报告掩饰。台北地检署依欺诈取财等罪起诉魏应充、顶新前总经理常梅峰等13人。

同案被告味全公司判处罚金新台币1550万元;顶新前总经理常梅峰判处3年10月徒刑;味全前总经理张教华无罪;其余被告则分处1年10月到5月不等徒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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