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摄影社订桌爽约惹议 登门赔偿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27 13:22:16  评论(/)

花莲某店家在网络PO文指出,某国立大学摄影社订桌却爽约,网友根据估价单推测出是台大摄影社,并引发一片负评,店家今天回应,摄影社老师已带摄影社长登门赔偿。

昨天有花莲店家在爆料公社PO文指出,某国立大学摄影社在花莲餐厅订了3桌和菜,但店家当天中午联络时,摄影社联络人却回应“我们在慕谷慕鱼,没办法过去了”。店家表示,餐食已准备好,等他们出来再来拿外带,对方却表示不要了。

店家表示,自己正在PO文上网时,摄影社联络人回电,听完已准备的烤鸡烤鱼价钱后,她告知对方若来拿餐点,自己就取消文字,而摄影社联络人竟和旁边朋友说“咦她竟然恐吓我耶!”他朋友说“没在怕啊那算了啊”就挂掉电话。

店家指出, 因为事先预订,为了不让客人现场等候太久,才先帮准备好,“我心疼爸妈,这么辛苦的攒钱,却得遭遇这种事”,也质疑台湾著名的国立大学摄影社,竟是这种素质?!

消息传开后,根据店家估价单截图,网友推测出定桌的是台大摄影社,更引起一片负评,台大摄影社脸书也一度被灌爆,网友大多批评不负责任,更狂酸“台大之光好棒棒”、“读台大不代表人品高”等,但也有网友认为,“店家应该先收订金”。

店家今天又PO文表示,该摄影社老师已于今天上午11时左右,带着摄影社社长来赔偿店家原先预备的餐食,也感谢网友的帮助,让店家损失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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