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检方今天表示,西螺查获清洗豆芽菜非法掺入工业用漂白剂案,以添加物罪嫌起诉贩售及生产业者共5人,并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云林地检署指出,贩售漂白剂的黄姓业者、生产制造豆芽菜的余姓、张姓、林姓及廖姓业者共5人,明知俗称保险粉、保鲜粉的漂白剂含“低亚硫酸钠”,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中不得用于豆芽菜的规定,却依旧使用。
检方指出,不法业者从民国102年5月至103年12月,陆续贩售或购买含低亚硫酸钠的漂白剂,清洗豆芽菜以漂白及防腐,并贩售给不特定消费者食用。
云林检方指挥警方会同云林县卫生局,在去年12月,分别在西螺多处地点,查获含有低亚硫酸钠的漂白剂超过283公斤、帐册、笔记本等物,全案以违反食管法中不得贩售添加未经许可的添加物罪嫌起诉,并建请法院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