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是台湾2倍 刘妈妈儿谈进诈骗集团:每月轻松赚6万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WSK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18 17:55:31  评论(/)

刘妈妈儿子坦承诈骗。

大陆中心/综合报道

涉及肯亚案的45名台湾人遭强制遣返大陆后,其中一人的母亲“刘妈妈”多次出面奔走,不过,其子刘嫌17日面对大陆公安部门的审讯时,除了详述自己加入诈骗集团的过程,还提到在那边的底薪加抽成,每个月就可以赚6万元,薪水是台湾的2倍。

27岁的阿廷谈到,自己是透过朋友认识台湾电信诈骗集团老板的“胖财”,在2014年2月底时,他请大家吃饭,目的是要成立公司去埃及做电信诈骗,待了一周后因风声太紧而作罢。同年5月又接到对方的电话,要在肯亚设窝点,专门诈骗大陆民众,听说“一个月可以轻松赚6万元新台币”于是同意前往,7月便向母亲谎称是去旅游。

阿廷是整个电信诈骗集团的电脑操作员,主要负责透过百度搜索检索大陆行动电话号码段,然后利用软件群发送诈骗电话语音,每天1至2万条。除此之外,他也要充当电信诈骗集团和台湾“水房”沟通的桥梁,透过SKYPE软件联系,向“三线”人员提供相关帐号,确认款项是否到帐。

根据《新华社》报道,办案的警察指出,阿廷每个月的薪水是3万元新台币底薪另加红利,若当月业绩达200万元人民币(约台币1011万2000元),可抽2%;300万元人民 币(约台币1516万8000元)以上抽2.54%;400万元人民币(约台币2022万4000元)以上抽3%。刘嫌自称,自2014年7月至11月,至少拿到24万元台币,并透过转帐将这些钱转给前妻。

阿廷坦承,一直没有告诉妈妈他在肯亚真正的工作,还让她为了自己的事情四处求救,“她一直不知道实情,真的很对不起,也很后悔。”同时也对受害者和家属都很抱歉,“回台湾肯定不会再这样”,希望透过认罪能减轻刑责。

骗了妈妈!为子奔波“大逆转”刘妈妈儿公审“认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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