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消保官:买蛋糕 问清楚制造、赏味期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04 07:39:27  评论(/)

新北市消保官日前稽查12家蛋糕业者,发现3家未依法标示原产地,要求业者立即改善;消保官昨天提醒民众,购买母亲节蛋糕前,最好详问店家制造日期、保存期限等,以免发生消费争议时有所依据。

未标原产地 3业者改善

消保官稽查12家西点烘焙业者的蛋糕标示时,东京起司蛋糕、CAPATINA、Alexander s Patisserie共3家业者未标示原产地,业者坦承疏失,随后改善,消保官复查时,全都已经标明产地。

新北市法制局说,母亲节将至,许多民众会买蛋糕庆祝,蛋糕是散装食品,适用“散装食品标示相关规定”,虽然只需载明品名、产地,但消费者购买前最好向业者确认制造时间、包存时间与保存方式,若商品有任何瑕疵、吃了以后引发身体不适,可向消保官提出申诉。

未如约送达 可拒绝收货

消保官赖淑青表示,许多蛋糕业者提供预购或网络订购服务,消费者最好确认到货时间,如果业者未能依约在时间内送达,或者实品与广告不符,消费者可以依民法拒绝收货,而且可以要求退还款项及赔偿因迟延所生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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