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学童割喉案无期定谳 南检尊重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05 17:13:14  评论(/)

在台南市犯下学童割喉案的曾姓男子,最高法院今天判处无期徒刑定谳,当时侦结求处死刑的台南地检署表示,尊重法院判决。

曾男于民国101年12月1日在台南市南区汤姆熊游艺场犯下学童割喉案,犯后曾呛声“在台湾杀 1、2 个人不会被判死刑”,震惊社会。

台南地检署于102年1月9日侦结,求处死刑,当时南检表示,曾男犯下“情节最重大之罪”被求死,符国际公约规范。

不过,全案在一审、二审、更一审都判处无期徒刑,最高法院采信4家医院的精神鉴定报告,认定曾男行凶时有忧郁、焦虑情况,依两公约不得判死。

南检发言人陈建弘下午表示,同是司法单位,南检尊重法院的判决。

曾男于101年11月30日下午5时许到台南市中西区购买1把折叠刀,12月1日到汤姆熊游艺场寻找作案对象,以游戏储值卡诱骗1名学童到厕所,再持刀朝学童喉咙猛刺1刀,及由左而右猛力往下刺后横割1刀致死。

曾男行凶后骑摩托车离开,当天在北区1栋餐饮娱乐大楼包厢内被逮,隔天凌晨收押。

tags:台南   学童   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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