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余晓涵台北12日电)环保署为了落实资讯公开及民众参与,今天修正发布“环境影响评估公开说明会作业要点”。
为了要落实执行“环境影响评估法”第7条第3项或第8条第2项规定,及因应104年7月3日修正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估法施行细则”第20条及第22条规定,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天修正发布“环境影响评估公开说明会作业要点”。
这次修正的重点主要是确保民众参与的程序,让无法到场的民众也能表达意见,要求开发单位必须具体回应说明,与会者陈述发言内容和对会议纪录有意见者。并删除原有限制人民或开发单位在一定期间表示或回应意见的规定,避免限制人民发表意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