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内焚化炉去向 云林感谢中央释善意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22 19:21:21  评论(/)

环保署长李应元对林内焚化炉表态“备而不用”,云林县长李进勇今天表示,感谢中央释善意,意见虽未明确但已见轮廓,将配合中央,并期协助处理县府财政危机。

环保署长李应元接受广播电视节目专访,对林内焚化炉首度表态,希望云林县政府先将焚化炉的产权问题搞清楚,该做环评做环评,但先放在那边不用,有天灾带来大批垃圾时,应急备案。

云林县长李进勇指出,环保署长李应元关心云林垃圾处理,所提意见虽未尽明确,但有较清楚轮廓,在前县长苏治芬时代,中央就有备而不用之议,他就任后,旧政府只提切结环评及营运,后来也未再提备而不用。

李进勇表示,新政府有意协助解决垃圾及林内焚化炉去向问题,地方政府责无旁贷全力配合,也希望中央能协助处理县府财政危机。

云林县环保局指出,“备而不用”类似台东焚化炉,只是台东焚化炉已完成环评、检修、试营运,与林内焚化炉环评等程序尚未完成的情况完全不同。

完成逾9成的林内焚化炉,距离林内净水场1.8公里引争议,民国99年7月由最高行政法院撤销环评结论;在此之前于民国95年经争议仲裁,云林县政府需支付承包商达荣公司新台币29.5亿元。

林内焚化炉仲裁案,云林县府在第一阶段15亿元,包含利息等已支付17.5亿元,达荣公司要求尾款14.5亿元,但县府以不曾试烧、不知是否堪用为由而未付,达荣公司声请查封县府土地强制执行;县府声请停止强制执行,相关诉讼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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