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墟民宅被投诉 南投县府罚款并勒令停业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21 19:01:29  评论(/)

有关民众于爆料公社张贴至南投县旅游,于订房网站订房入住“纸寮坑艺术农工场”发现照片有落差,且环境如废墟,最后与业者产生消费纠纷。南投县政府由观光处、建设处、卫生局于民国105年7月20日至现场稽查,发现业者有非法经营民宅之情形,将依发展观光条例、建筑法、南投县营业卫生管理自治条例要求业者改善并处以罚款,并已当场勒令业者停业。

县府人员仔细勘查后,科长黄山表示,认定该处在订房网站贴出住宿讯息,且现场也设住宿大通铺,且无民宅登记,更无避难逃生图、消防设备、房价表等应有的设施,依发展观光条例第55条规定,可处6万到30万罚款,因其房间数只有一间大通铺,故会倾向裁罚6万元。且自20日起禁止再营业。

本案消费纠纷部份,虽业者主张已在订房网站有将当地情形以文字叙述,虽有完整揭露。但依据发展观光条例第2条及第25条,利用自用住宅空闲房间,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提供旅客乡野生活之住宿处所,即属经营民宅之范畴,且民宅经营前应先向地方主管机关申请登记。现场稽查发现,业者未依规定申请即经营民宅,依据发展观光条例第55条将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县府并已勒令其立即停业,正式裁处前仍将依行政程序法给予业者意见陈述机会。另现场发现建筑物疑似尚未取得使用执照,环境卫生不佳且堆置过多杂物恐有公安疑虑,县府将另依建筑法及南投县营业卫生管理自治条例处理,并要求业者改善。

观光处黄山科长表示,县府针对非法旅宿业者均有安排定期及不定期稽查,请业者若要经营旅宿业,务必依据发展观光条例规定先取得许可,南投县府将持续稽查以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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