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象文教基金会创办人许博允被控对翁姓女声乐家毛手毛脚,一审台北地院审理后,今天判3个月有期徒刑。许博允今天表示,会继续上诉,“不管10年20年,我们有证据”。
新象文教基金会创办人许博允,被控4年前担任台北市政府市政顾问期间,利用参观交响乐团排练、聚餐时,对翁姓女声乐家毛手毛脚,一审台北地院审理后,今天判3个月有期徒刑。
许博允今天对判决不服,表示将继续上诉,“不管10年20年,我们有证据”。
新象文教基金会创办人许博允被控对翁姓女声乐家毛手毛脚,一审台北地院审理后,今天判3个月有期徒刑。许博允今天表示,会继续上诉,“不管10年20年,我们有证据”。
新象文教基金会创办人许博允,被控4年前担任台北市政府市政顾问期间,利用参观交响乐团排练、聚餐时,对翁姓女声乐家毛手毛脚,一审台北地院审理后,今天判3个月有期徒刑。
许博允今天对判决不服,表示将继续上诉,“不管10年20年,我们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