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控“爸爸用尿尿地方碰我” 狼父被判6年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28 00:20:14  评论(/)

台北市一名父亲被12岁女儿指控,多次用手指、**对她进行**,女童身心受创,向网友诉苦时透露轻生念头,网友帮忙通报家暴中心才揭发整起事件,士林地院审理后认定这名狼父**恶行达142次,每次判处3年2月,合并应执行6年,可上诉。

根据法院判决指出,这名父亲从101年至104年间,开始**就读国小二年级的女儿,多次用手指隔着裤子戳弄女儿**,还曾脱下自己的外裤及女儿内裤,用**摩擦她的**,女童去年7月向网友吐露心事,表示想要轻生,网友赶紧通报家暴中心。

检警介入调查时,女童在侦查中证称“爸爸用他尿尿的地方碰我没穿裤子便便的地方,只有一次”、“最近1次是在国小五年级”、“1星期起码会有1次”等语,母亲也表示女儿曾说遭爸爸摸**。

女童父亲也坦承犯行,检方以每星期1次频率计算后,认定他犯案多达142次,将他依强制**罪起诉,士林地院审理后判他3年2月,合并应执行6年,可上诉。

tags:女童   爸爸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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