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议Y黄胜贤约1年内,被控在不同时间、地点连续5度辱骂警察甚或殴打警察妨害公务,检方起诉求重刑并褫夺公权,但云林地方法院判决合并应执行1年5月。尽管黄胜贤接受判决不上诉,但检察官认为判决过轻且未宣告褫夺公权,引用前县议Y林朝宝判例,指黄的犯行尤重于林,昨天提起上诉并请求褫夺公权。
一审法官认为,黄胜贤行为未造成警员严重伤害,且其为国小毕业,所判徒刑已使其丧失县议Y资格,如再宣告褫夺公权尚嫌过重等。
但检察官综观全案事证.在上诉书认为黄胜贤多次仗着议Y权势,对执法警员,以刻薄、污**言词3次辱骂咆哮,2次对警察动手施暴,目无法纪,言行嚣张,严重损及公权力威信,恶行重大,且犯后态度恶劣,推诿卸责,毫无悔意。
黄胜贤上月间判决后曾表示,坦然接受司法判决不上诉;检方昨天上诉,记者打了多通电话,黄的手机回音都语音信箱,无法取得他对检方上诉的看法与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