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一时的南回铁路搞轨案,台铁向李泰安及他已故胞弟李双全的2个儿子求偿,今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二审判决,仍判3人应赔5096万余元。
南回搞轨案发生在2005年6月21日,1列自强号列车行经屏东县枋山乡路段出轨,造成14名乘客受伤;隔年3月17日,另列莒光号又在枋山乡路段出轨,李双全的越南籍妻子陈氏红琛等多人受伤,陈氏隔天凌晨死亡,李泰安今年3月经最高法院判刑13年定谳,已入监服刑,但台铁在民事求偿部分,直到今天更二审判决。
轰动一时的南回铁路搞轨案,台铁向李泰安及他已故胞弟李双全的2个儿子求偿,今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二审判决,仍判3人应赔5096万余元。
南回搞轨案发生在2005年6月21日,1列自强号列车行经屏东县枋山乡路段出轨,造成14名乘客受伤;隔年3月17日,另列莒光号又在枋山乡路段出轨,李双全的越南籍妻子陈氏红琛等多人受伤,陈氏隔天凌晨死亡,李泰安今年3月经最高法院判刑13年定谳,已入监服刑,但台铁在民事求偿部分,直到今天更二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