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回搞轨案 李泰安等判赔台铁逾5千万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31 18:01:19  评论(/)

南回搞轨案,被告李泰安被依杀人罪判处13年徒刑。台铁另外请求损害赔偿案,高雄高分院更二审今天判处李泰安和胞弟李双全的2儿子,应连带赔偿新台币5096万元。全案可上诉。

台铁南回线自强号、莒光号列车分别于民国94年6月21日及95年3月17日,在屏东县枋山附近脱轨,其中李双全的越南籍妻子陈氏红琛伤重不治。

全案经检警调查发现李泰安及李双全为谋取高额保险金,涉嫌谋财害命,并以不明毒物谋害陈氏红琛,而于侦办期间李双全自杀身亡。

台铁因这两起脱轨事故造成机务、车厢等损失,除向台东地方法院声请假扣押李家财产外,并于南回案审理期间声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分别向李泰安及李双全2儿子共求偿5096万元。

李泰安涉及的南回搞轨案历经10年缠讼,于105年3月经最高法院依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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