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24日不服乐升董座许金龙获交保提即时抗告,高院发回更裁,北院昨晚重开羁押庭,今天早晨裁定新台币2000万元交保;但检方仍不服,上午10时40分许,决定二度提即时抗告。
日商“百尺竿头数位娱乐”公司并购乐升公司案破局,成为首宗“公开成功收购,却付不出钱”的案例,金管会认为百尺竿头公开收购恶意违约已成事实,因此提告,并由检肃黑金专组检察官张友宁指挥新北市调处侦查。
北检23日兵分多路进行搜索,并约谈被告许金龙等50人。检察官24日清晨讯后认为,许金龙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证、逃亡之虞,向法院声押禁见。
但就在北院宣示裁定结果前,检方因担心瑕疵引起程序争议,当庭撤回声押再将许金龙带回北检讯问,补正逮捕程序后,24日下午二度声押许金龙。
北院认为,许金龙主动返国处理本案相关争议,并配合检调机关进行调查,也未于国外置产或持有他国护照,且其亲近亲属皆居住于国内,以高额具保、限制住居及命其定期至警察机关报到,可确保未来侦查与审判的进行,因此无羁押必要。
法官最后裁定许金龙10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每周一、三、五的上午8时30分到新北市警察局新店分局碧潭派出所报到。
对于这项裁定结果,检察官认为许金龙交保后有潜逃国外的可能*,因此提即时抗告。
台湾高等法院昨上午11时30分许收到卷证,合议庭审理约6小时后,晚上6时许将原交保裁定撤销,发回北院重做裁定。
北院昨晚11时许重开羁押庭,今天早晨3时30分裁定增加保金,一共20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觅保期限至下午3时30分止。
但检方仍不服裁定结果,上午决定二度提即时抗告。北检指出,本案声请羁押许金龙最重要的理由,在于防止勾串共犯、证人,且本案造成广大投资大众巨额损失,一旦许金龙交保在外,将有更充裕时间处分资产,有潜逃国外的可能*,届时将使更多被害人求偿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