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政策协调会报昨天中午达成共识,将修正《公路法》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提高罚款及设立检举奖金制度,遏止Uber违法经营汽车运输业。在Uber总部高层周五拜会行政院政务委员唐凤前夕,政府和民进党立委异口同声重罚Uber,势必将对Uber能否续留台湾带来变数。
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表示,会中决议未依“公路法”申请核准而经营者,将从现行处五万至十五万元,提高至十万元以上至两千五百万元以下罚缓。
徐国勇指出,由于《公路法》规定的汽车运输业成立资本额规模,由五百万元至一亿元不等,罚款额度除参考《公平交易法》规定外,并对应汽车运输业成立资本,且实际执法时,也会配合修正“自用车违规营业处罚基准表”,确保行政裁罚符合比例原则。
关于“设立检举奖金制度”部分,徐国勇说,会中决议另新增《公路法》第七十八条之一,对于未依该法申请核准而经营汽车运输业、计程车客运服务业的行为,民众得叙明事实检具证据资料,向公路主管机关检举。主管机关除应对检举人身份资料保密外,并得酌予奖励。
这项修正案将由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于下周提案,本周五党团会议将就条文内容再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