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女忘了帮同事买庆生蛋糕 老板逼签离职单开除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WSK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07 00:15:46  评论(/)

新北一名20岁女行政忘了帮同事买生日蛋糕,竟遭老板开除。

社会中心/新北报道

新北市一名20岁的王姓女子,先前在永和区某房屋中介公司担任行政人员时,由于忘记帮忙买同事的庆生蛋糕,又忘了告知店长,总公司的副理突然来访,事后被迫签下离职单,她提告要求公司支付资遣费。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女仅20岁涉世未深,当下情况不知如何因应,这又属于非自愿离职,判公司得赔7万多元。

法院判决指出,王女去年3月到该房仲公司担任行政人员,今年3月18日当天,他忘了购买替同事庆生的生日蛋糕,加上又忘了告诉店长,总公司的副理突然拜访,连对方名字也都忘记,这让店长听了当场暴怒,要王女签下离职单,并要她下周就不用来上班。

事后王女表示,自己年才仅20岁涉世未深,当下她觉得自己的确出问题,加上老板也说“该给的都会给”,因此以为对方会支付资遣费。面对老板突如其来的要求,自己当下不知如何因应,最后只好被迫签下离职单,没想到离职后才发现,公司竟然低报她的劳健保和提缴劳退金,因此选择提告。

对此公司反驳,声称是王女在开会中表示,自己觉得压力过大不适合秘书工作,所以才会提出离职,公司尊重她的意愿和选择;所以在王女签下离职申请书时,注明离职原因:“自述不适任”。还称说王女是为了要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才要求公司开立“非自愿离职证明”。

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王女的离职属于非自愿离职,判处公司得赔偿7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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