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交通局表示,新北市计程车春节加成收费自1月23日0时起至今天深夜12时止,与台北市及基隆市同步实施,共计10天。
交通局表示,北北基多数计程车都已装设新式计费表,计程车驾驶应使用新式计费表内建功能,将春节加成20元直接计入跳表金额,若计程车驾驶未使用新式计费表功能,或仍使用旧表计程车,不得额外加收春节加成费用。
交通局也呼吁计程车驾驶应确实依计费表显示金额收费,包括春节加成、夜间加成、或国道通行费均应计入跳表金额收费。夜间加成由计费表依时间自动加计,春节加成及国道通行费则由驾驶人操作设定,乘客也可在下车前索取乘车证明,并当场确认收费金额,以免衍生争议。
另外,交通局表示,瑞芳地区4条固定路线,及乌来地区3条固定路线则以公告的固定运价收费。
交通局指出,驾驶人应准备纸本收据,供乘客收执,其余则需使用计费表跳表收费,乘客如遇有超收车资情形,可记下车号、时间及地点等资讯,并拨打新北市1999市政服务专线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