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会公布原住民传统领域划设办法,只限制在“公有土地”,没有完整划设。民进党立委陈莹表示遗憾、不能接受。
陈莹办公室表示,原民会昨日正式发布“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范围土地划设办法”,却在族人的抗议声浪中草草结束。划设办法只将原住民族的传统领域限制在“公有土地”,而没有完整划设、公告传统领域,让人相当遗憾。
陈莹表示,根据原民会的说法,划设办法将成为传统领域的法源依据,是“原住民族基本法”公布施行12年来的重大进展,对原住民族历史正义与转型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不过,如同不少族人曾经表达忧心的,划设办法在第3条“本办法用词定义”里,规定原住民族传统领域,必须要是“公有土地”。
陈莹解释,按照昨天发布的划设办法,原住民族传统领域中,所有因为占领、接收、登记、买卖…而已经成为“私人土地”的部分,都不可能得到划设和公告,无法被政府承认为原住民族的领域。
陈莹强调,这样的规定非常荒谬,原住民族传统领域,指的是过去族人集体生活的领域,是祖先重要的文化空间。她质疑,传统领域出现在,台湾政府可能都还不存在,又哪来公有、私有土地的法律区分呢?
对于部分机关或土地所有权人担心,传统领域划设后,当有部落依照原基法第21条规定行使咨商同意权时,可能会和宪法保障的私有财产权发生冲突。
陈莹澄清,领域的划设是一回事,划完以后土地权利的行使,则是另一回事,日后应透过制定“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以法律的位阶,明文规定采取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换言之,今天即使透过办法完整公告原住民族的传统领域,也不会立刻对私有财产权产生冲击,否则就违反法律保留原则了。
陈莹表示,身为执政党立法委员,她更有责任守护原住民族的土地权利、实现来自族人的托付,因此过去几天,她已尽力与府院沟通,遗憾结果却没办法让划设办法有更充分的讨论、准备好更完善的配套。对于昨天发布的划设办法,“实在是不能接受”。
她呼吁,为了落实领导人蔡英文对原住民族的承诺、为了符合历史正义和转型正义的精神,行政院应该重新思考划设办法,让传统领域完整公告,而不是错误地用公有、私有土地的区分,把原住民祖灵流传下来的传统领域,做出破碎的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