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检署及桥头地检署今天分别查获高雄市燕巢区农会选举现金买票案,及高雄市大寮区农会现金买票案,讯后交保或请回。
桥头地检署接获检举情报指出,燕巢区农会选举疑似有现金买票贿选情事,于是指挥警调单位组成专案小组侦办,传唤行贿会员代表候选人赖姓男子、余姓桩脚及3名会员到案。
3名会员都坦承收到余姓桩脚交付贿款新台币1000元至2000元不等,并当庭缴回不法所得现金2000元;余姓桩脚也缴回其余尚未发放的贿款1万8000元。
检察官以赖姓会员代表候选人、余姓桩脚涉犯农会法第47条之1第1项第2款投票行贿罪、其余会员涉犯同条第1项第1款投票受贿罪嫌重大,谕令行贿赖姓会员代表候选人及余姓桩脚分别以3万元、5万元交保候传,其余会员都予以请回。
高雄地检署今天也持搜索票至高雄市大寮区农会代表王姓候选人住处搜索,并传唤王姓嫌疑人及简姓等4名证人到案,讯后全部请回。
雄检说,高雄市大寮区农会拷潭里代表王姓候选人得为求顺利当选,乃向拷潭里具有农会代表投票权会员,以每票500元代价买票,虽为简姓证人等人所拒,但仍构成农会法第47条之1之对于有投票权人行求贿选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