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空污,台北市环保局订定“台北市宜居城市自治条例”,规定住宅区的餐饮业不得使用煤炭,如姜母鸭、窑烤披萨、烧烤等业者,违者可罚新台币3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
为减少空污,环保局已推动禁行二行程摩托车,现再订定“台北市宜居城市自治条例”,规定住宅区内的餐饮业者,不得使用木炭等燃料,且需设置集气设备、油烟、异味、废水等污染防制设备。
环保局表示,自治条例通过后,可开罚仍使用煤炭的业者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意即姜母鸭、窑烤披萨、烧烤等店,未来只能使用瓦斯或电子燃料。
“台北市宜居城市自治条例”预计4月初送市政会议、市议会审议,通过后公告实施。
此外,今年7月起,环保局将禁止15年以上柴油大小客货车、二行程摩托车等高污染车辆驶入新生南路、新生北路、松江路等主要道路,中正纪念堂、国父纪念馆、故宫、忠烈祠、阳明山草山公园、台北101大楼等观光景点,及市府、台北2大转运站,违者罚新台币500至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