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警局刑警大队获报前往县府建设处陈姓员工的住处搜索,查获116多公克安非他命,讯后依毒品罪嫌移送法办,花莲地检署向法院声押未获准,法官裁定以新台币5万元交保。
花莲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兼发言人王怡仁表示,花莲县刑警大队接获线报,持搜索票前往陈姓男子住处搜索,搜出二级毒品安非他命116公克,由于毒品数量不少,检警怀疑陈男涉嫌贩毒。
陈男否认贩毒,坦承吸毒,检方依涉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向法院声请羁押,法官裁定5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
陈男是花莲县府建设处约用人员,建设处长陈泰昌对此表示不知情。
花莲县警局刑警大队获报前往县府建设处陈姓员工的住处搜索,查获116多公克安非他命,讯后依毒品罪嫌移送法办,花莲地检署向法院声押未获准,法官裁定以新台币5万元交保。
花莲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兼发言人王怡仁表示,花莲县刑警大队接获线报,持搜索票前往陈姓男子住处搜索,搜出二级毒品安非他命116公克,由于毒品数量不少,检警怀疑陈男涉嫌贩毒。
陈男否认贩毒,坦承吸毒,检方依涉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向法院声请羁押,法官裁定5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
陈男是花莲县府建设处约用人员,建设处长陈泰昌对此表示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