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0年继特别费 马英九涉教唆泄密起诉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3-14 12:01:42  评论(/)

前领导人马英九被控教唆泄密案,台北地检署今天侦结,依“通保法”、“个资法”、“刑法”泄密等罪起诉马英九,这也是马英九继特别费案后,再遭起诉案件。

特侦组102年侦办前立法院长王金平、民进党立委柯建铭涉关说案,案件未侦结时,前检察总长黄世铭8月31日、9月1日向马英九报告,马英九再指示黄世铭于9月4日向前行政院长江宜桦、前领导人府副秘书长罗智强报告,整起事件衍生马、王的“九月政争”。

黄世铭于103年被依“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及“刑法”泄密罪判刑1年3个月,得易科罚金新台币45万元定谳。马英九任领导人时,有刑事豁免权,卸任后,北检去年12月1日才首度以“被告”身份传唤马英九。

这也是马英九继特别费后再遭起诉案件,而去年讯问马英九的主任检察官周士榆,曾侦办特别费案。

马英九95年时任台北市长,将特别费挪为生活费使用,高检署查黑中心展开调查,96年北检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马英九,同年一审遭判无罪,马英九召开记者会,以台语“田螺含水过冬”一语,表达心境;最高法院97年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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