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场人吴文尧控诉政府不该以低薪践踏艺术文化,民进党立委吴思瑶质询时说,应有艺文采购专法。郑丽君说,艺文采购法文化部要内部研议,必要时会在文化会报报告做跨部会协调。
文化部今天上午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针对106年度预算冻结项目动支报告,昨天媒体报道欢乐魔法剧团团长吴文尧近日写信给郑丽君,指政府对于儿童剧团校园巡回的公标案令人失望。以屏东县政府税务局民国106年国中小学巡回话剧表演公标案为例,演员演一场只能拿到新台币400元,扣掉早、午餐,一天薪水约680元,一天工作10小时,时薪只有68元,低于劳工最低薪资。
国民党立委柯志恩针对此事提出质询,“有人说这政府带头剥削”;民进党立委张廖万坚质询时也提到,许多表演工作者都说“年过30就要转行”,他在2013年看到小剧场有9成都是35岁以下,7成收入不到3万元,让他看了很难过,认为文化部应该要让喜欢表演艺术的年轻人,在剧团超过30岁以后还可稳定工作,而不是转行。
郑丽君表示,艺文工作者的劳动条件会再沟通,针对这起案件还是要回到制度面检讨,否则还是可能会再发生第二个个案,不能把艺文采购当作劳务或商品采购,“表演艺术是千万的辛苦,只为了片刻的迷人”,背后有形、无形的付出,不应该用这样的方式看待,文化部会加速和公共工程委员会会商。
吴思瑶质询时提到,艺文采购需要有一个专章,甚至可以有一个艺文采购的专法,这是台湾社会鼓励艺文工作需要做的事情,要文化部勇敢承担。
郑丽君表示, 艺文采购法文化部还需要内部研议,有关艺文采购也会再和工程会共同处理,必要时会在文化会报报告做跨部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