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损名誉 赵藤雄律师声请传林洲民到庭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4-21 20:32:15  评论(/)

远雄集团董事长赵藤雄指控台北市都发局长林洲民,在脸书上发文损其名誉,提告求偿;法院今天开庭,赵的委任律师声请传林洲民到庭,林的律师则认为没必要;法官谕知候核办。

这起案件源于林洲民在脸书上发文指出,“说得更清楚一点,送钱的企业,用很多个"亿",结果,没事,可以天天对着媒体说三道四!然后,收皮箱内容的台湾公务员们,从南到北,For the sake of Universal Common Knowledge,家破人亡!”等语。

远雄主张,林洲民在脸书的相关言论,侵害赵藤雄名誉,因此提告求偿新台币200万元并登报道歉。

一审台北地方法院认为,林洲民的相关言论,客观上尚难会降低赵藤雄的社会评价,而且赵也没有证明自己的评价,因为林的言论而降低等,驳回赵藤雄之诉。

案经上诉,高院今天开庭;赵藤雄的委任律师说,林洲民所言已经造成赵藤雄名誉受损,并非理*讨论事情,充满叫嚣、谩骂意味,而且林在相关说明上前后不一致,也在媒体上致歉,因此要向法官声请调查证据,传林到庭,了解相关实情。

林洲民的委任律师则说,林洲民在媒体上的道歉,是希望媒体不要玩文字游戏,为此所造成的社会资源浪费表示歉意,而且林基于大巨蛋公安议题,在脸书发表言论,为可受公评之事,并非以贬损赵藤雄名誉为唯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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