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近日因水井水权登记收费问题,造成农友误解与反弹。县府水利处今天表示,这笔费用是依中央既有规定收取,并非另行增订收取,已争取履勘费用由中央补助。
云林县水利处指出,合法水井规费是依据经济部水利署90年10月24日颁布“水权登记收费标准”规定,每一水权登记案件收取工本费用为新台币2700元,包括履勘费1000元、登记费1200元、水权状费500元。
水利处表示,这笔费用是依中央既有规定收取,并非另行增订收取,县府已向中央争取履勘费用减免,如中央核准,可望将工本费用降低为1700元。
水利处说,对于云林、彰化地层下陷问题,过去中央采取的政策,只要查获违法水井便封井填塞,但农业用水关乎农民生计,因此县府曾向中央请命,应该辅导既有水井合法登记,而非阻断水源,影响生计。
水利处指出,县府自102年推动既有水井主动申报纳管政策,当时中央无相关法令可赋予纳管水井合法空间,直至104年12月间完成修改地下水管制办法及105年9月间完成修改水利法施行细则,才正式赋予既有纳管水井辅导合法及免于填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