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主席陈健波提出,需要修改议事程序,令行为极不检点的议员,一旦被赶离会议室,同日不得回席,并厘清每名议员只能就一项拨款提出一项无约束力议案。陈健波表示,目前的议事程序容许议员被赶离席后,在同日下一节会议返回会议室,情况不理想,会令议员有恃无恐。他又表示,过去立法会审议高铁拨款时,当时主席容许议员提出多项议案,成为先例,但程序已清楚表明议员只可提一项修订,有需要厘清。
陈健波又指,前立法会议员叶国谦曾经提出,每名议员只可提一项议案的修订,引起民主派提出约二百万项修订抗议,但如果此次再处理的话,他将会引用法庭的裁决,要求议员整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