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最新发表的《香港资讯公开报告》指出,过去五年,政府每年平均向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索取近四千五百次市民的个人资料,警务处占九成,报告引述警方解释是为了防止及侦查罪案,但未有进一步交代索取资料的范围和原则,过程也没有申请法庭命令。
报告认为,香港《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已过时,未能有效监管执法部门人员,建议立法或修订现有法例,规管数码领域的通讯监察,并针对执法部门制订指引,监管收集个人资料的过程。报告又建议政府改善定期公布截取通讯资料的机制,提升透明度。
港大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最新发表的《香港资讯公开报告》指出,过去五年,政府每年平均向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索取近四千五百次市民的个人资料,警务处占九成,报告引述警方解释是为了防止及侦查罪案,但未有进一步交代索取资料的范围和原则,过程也没有申请法庭命令。
报告认为,香港《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已过时,未能有效监管执法部门人员,建议立法或修订现有法例,规管数码领域的通讯监察,并针对执法部门制订指引,监管收集个人资料的过程。报告又建议政府改善定期公布截取通讯资料的机制,提升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