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调查热血公民议员郑松泰,在会议厅倒插国旗及区旗事件的委员会,提交报告,指郑松泰公开和故意羞辱国旗和区旗,同时构成基本法中第79条第7项中“违反誓言”及“行为不检”,一致认为有足够理据,对郑松泰提出谴责议案。报告指,郑松泰一再公开和故意侮辱国旗和区旗,认为他不愿意,或者至少是无意承认或尊重国旗和区旗的代表意义,并无表现出有意真正及忠诚,接受和履行拥护基本法及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的承诺,违反立法会誓言。报告又指,郑松泰的行为令立法会的声誉严重受损,有负市民期望。
报告同时披露会议和研讯文件,委员会曾邀请多名民主派议员作供,但郑松泰本人和大部份民主派都拒绝。民主党许智峰就有应邀,作供时话自己无留意郑松泰当日的行为,但认为市民可能会有正面感觉,因为对国家和政府不满的市民,会期望议员帮他们出气,事件与立法会誓言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