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因应近年多宗涉及道路维修工程的交通意外,建议修例提升道路安全,要求工程负责人在适当的位置设置临时防撞护栏或护航车等防护设施,放置闪动警告灯及路障标志等,并订下违例刑责。
在立法会一个委员会上,实政圆桌田北辰批评,修例但不加重现在初犯罚款上限5000元及监禁3个月的罚则,也不针对工程承办商,阻吓力不足。路政署副署长徐永华解释,未有放置安全设施与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等罪行性质不同,不能直接比较,但政府会再检讨罚则,直接针对工程现场负责人。
政府因应近年多宗涉及道路维修工程的交通意外,建议修例提升道路安全,要求工程负责人在适当的位置设置临时防撞护栏或护航车等防护设施,放置闪动警告灯及路障标志等,并订下违例刑责。
在立法会一个委员会上,实政圆桌田北辰批评,修例但不加重现在初犯罚款上限5000元及监禁3个月的罚则,也不针对工程承办商,阻吓力不足。路政署副署长徐永华解释,未有放置安全设施与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等罪行性质不同,不能直接比较,但政府会再检讨罚则,直接针对工程现场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