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消息 台湾省台北一位女子张某2015年和人夫杜某旧情复燃,两人发生性关系,杜妻发现两人暧昧短信后气得提告,女子张某本来被依法判刑3月,另须赔偿杜妻5万元,不过,现在却爆出,杜妻在开庭时,竟当庭狠K女子张某头部,因此反被告伤害,一审原判杜妻无罪,但近日经高等法院调查后,结果竟逆转。
根据判决书指出,杜妻2015年间发现丈夫和女子张某的暧昧信息,逼问下,丈夫坦承在该年1月至2月间,和女子张某有婚外情,并且发生将近10次性行为,杜妻因此气得提告女子张某侵害其配偶权,要求赔偿100万元。不过全案2015年12月10日在台湾新北地检署开侦查庭时,杜妻走过女子张某后方,竟故意把包包从右手甩到左肩,趁机用包包狠K女子张某头部。
女子张某被杜妻包包K到右侧头部,当场感到疼痛、晕眩,向对方大喊:“你干嘛打我!你打我耳朵很痛你知不知道!你故意的!”后来侦讯到一半她仍感到不舒服,最后被送医急诊,后来女子张某表示连续2天发生头痛、晕眩等症状,再就医后被诊断是脑震荡的症候群,女子张某借此向杜妻提告伤害罪,还以忧郁症复发等理由,求偿100万元。
对此,杜妻称自己当时是为了将随身碟资料交给检察事务官,在起身通过狭窄走道时,无意识将包包背起,才意外打到女子张某,事后台湾新北地院一审认为,由于案发当时,医院并没有诊断出脑震荡症状,不能认定是被包包K伤,所以判杜妻无罪。不过,全案上诉后,高等法院依据女子张某案发2天后到医院就医的诊断,“头部受伤有可能在数小时、数日,甚至2、3月后产生神经症状或颅内出血…”且勘验庭内录影后,认定杜妻故意K人,依伤害罪判刑拘役30日,可易科罚金3万元,但杜妻不服又提出上诉,目前最高法院仍在审理中。两女人为情对簿公堂,没想到最后只有偷腥的人夫杜某获妻撤告,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