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安部、港澳办及国台办联合公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规定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领条件、证件功能,持证人权益及申领程序等方面内容。新政策定明三地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上学、就医等方面,规定在内地享受权利、基本公共服务及9项便利的措施。
公安部副部长侍俊表示,只要在内地逗留半年以上、有稳定就业或在内地就读,并有固定住所的三地人士,可以在生活地点向派出所等相关工作机关申办居住证,二十个工作天内可以领证。他又指,措施有助解决三地居民在办理网上购票、自动取票、旅游住宿及金融业务等不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