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启思指反新界东北案原审判刑无明显不足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9-07 11:02:53  评论(/)

终审法院审理反新界东北冲击立法会大楼案,13名被告就被改判监禁8至13个月的上诉。代表其中5人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表示,上诉庭以案发后才出现的新量刑指引判刑是不适当,又指以案件所涉的暴力程度,判刑太重。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说,事发后立法会大楼多处损毁,也有保安受伤,反问是否真的没暴力。李柱铭说,案件涉及暴力,但认为上诉庭在考虑刑罚时,暴力元素占太大比重。

李柱铭又说,部分被告、包括他所代表的香港众志主席林朗彦,案发时未满21岁,法庭应考虑运用《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109条,考虑监禁以外的刑罚。代表另外4名被告的资深大律师戴启思指,原审法官判刑前已参考社会服务令报告等资料,认为判处社会服务令是较轻、但刑罚并无明显不足,判刑也无原则上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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