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指石油气樽需由供应商搬走不能自行弃置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16 17:41:10  评论(/)

元朗俊贤坊一堆放置在行人天桥下的杂物,包括小型石油气罐,清晨被纵火,火势猛烈,冒出浓烟,并传出爆炸声,附近一间三层高幼稚园的部份玻璃窗碎裂,消防员到场将火救熄,事件中无人受伤。现场附近大厦住户王先生指,单位月初开始装修,于是将家中物品,包括两个小型石油气罐、煮食炉以及微波炉放出走廊,其后被人投诉,唯有放到行人天桥底。

有工程师表示,家用石油气樽虽然有防爆设计,但如果遇到约八百度高温,仍然会因为樽内石油气膨胀而爆炸,至于爆炸威力,就要视符石油气存量。如果有需要将气樽搬出住宅,应该通知供应商处理,而不是随便放到街上。而市民如果在街上见到弃置石油气樽,应该按樽上联络方法,通知代理商,或者直消通知消防处或机电署派人移走,消除消防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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