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女王”刘乔安遭周刊爆料是**妹,但她否认并涉嫌作伪证,遭检方起诉。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审结,判处刘乔安有期徒刑3月,全案可上诉。
这起案件源于,本名刘依函的刘乔安,民国103年底遭“壹周刊”踢爆是高档**妹;刘以证人身份到台北地检署出庭时,曾签名具结,证称是去卖酒,而非周刊报道去**。
检方勘验刘乔安被拍的视频,及她与记者间LINE对话纪录,认定刘去饭店卖酒的说法不实,以涉犯伪证罪查办。
台北地院在今年2月16日首度开庭时,刘乔安向法官坦承犯行,并供称会这样做,是要保护小孩,怕孩子会受到欺负或霸凌,希望法官给她自新的机会。106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