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涉暴动罪第三被告称戴帽属特征供识别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5-31 10:31:48  评论(/)

五名男子在去年初旺角骚乱,被控暴动罪的案件,法官早前裁定表证成立,今早在区域法院续审。第三被告四十八岁的陈绍钧,今日继续作供自辩。被告表示,出外拍摄社会议题时,会戴上帽,胸前挂上运动摄录机,及以自拍棍加上手提摄录机进行拍摄,这是他的特征,好让一些网媒或公民记者识别。他又说,有时会拍摄到警方会施放胡椒喷雾,加上不希望媒体拍摄到自己样貌,影响家人生活,所以必定会携带口罩,并在需要时戴上。

tags:暴动   骚乱   被告   旺角   特征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