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林内乡林北村狝猴聚居地,本(6)月4日发现有名男子疑用食物诱捕1只小猴,后开车离开,经民众po脸书揭发,由保七警察队循线查获,涉嫌男子虽供称已在半路将猴子放走了,但警方仍依违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函送法办。
林内乡林北村触口一带经常可见台湾狝猴聚集,约有40只狝猴会在台3线路上侧山沟边坡旁跑来跑去觅食嘻戏,路过民众拿手机接近拍照,猴群也不以为意,就连一旁民众大声喝斥,猴群也不怕,甚至会拉人的衣裤扯破塑胶袋抢食,有关单位呼吁民众不要喂食,更不要诱捕台湾狝猴,以免误触法网。
该po文脸书视频显示该名男子疑在轿车后座放置水果或是食物,引诱猴群上车,不久有只小猴跳上车,该男子立即关上车门开车快速离去,狝猴群发现虽在后方追逐,仍无功而返。
农业处长张世忠强调,依野生动物保护法41条,未经中央主管机关许可,任意猎捕、宰 杀保育类野生动物者,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2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