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刘某交往了很多年,张某已婚的同时,与包括刘某在内的多名女*保持不正当关系。并且在交往期间,张某以生意需要周转为由,向刘某借款一百多万愿。后来张某欠债逃离,下落不明,所以刘某想要起诉张某。
在针对这样的案件,我们应该遵循法律规则,然后要注重原告的举证责任,其次在证据的审核上,应该严格、细致,最后在判决的时候,也应当慎重考虑判决的道德因素。
在证据的审核上,应该严格审查借款交付的证据。在涉及“情债”的借贷案件中,往往会因为借款周期长,次数多,约定模糊,有些情况原告自己也无法弄清来弄去脉,最终将皮球踢给法院。
在对于有银行转账记录的,要认真核实双方的账户信息,逐笔核对,抽丝剥茧,当然最好是双方都能够一致确认。
在婚姻中,双方应该忠诚和忠贞,而破坏婚姻的行为都应受到公众道德的谴责。而那种隐瞒自己结婚,去骗取别人的钱财,更应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