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农村的情况非常复杂,有的家庭,一户会拥有几块宅基地,甚至每块宅基地上面都建有房子,像这种情况,是不是合法呢?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即农村中一户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一户农村村民拥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的宅基地,应将多余的宅基地交回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安排给其他需要建房用地的农村村民使用。
注意:这里所说的,是“一户一宅”,而不是“一人一宅”哦。
我们都知道,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农村的情况非常复杂,有的家庭,一户会拥有几块宅基地,甚至每块宅基地上面都建有房子,像这种情况,是不是合法呢?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即农村中一户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一户农村村民拥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的宅基地,应将多余的宅基地交回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安排给其他需要建房用地的农村村民使用。
注意:这里所说的,是“一户一宅”,而不是“一人一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