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离婚后哺乳期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定,如何争取抚养权?

法律法规网 作者:郭楠楠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4-26 10:35:15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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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这个话题不断,咨询人也不断。不说为什么离婚,就这个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也是难以解决,难的是双方不愿意和平解决或者固执己见,其实小编想说,问问孩子的意见,考虑下孩子的感受这也是算是对孩子上伤害的心灵上一点补偿吗?关于抚养权问题小编说一下。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所以,对于刘女士的情况,如果其没有上述不宜抚养的情形,是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的。

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的确定标准: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99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tags:抚养权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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