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人的权利具体包括哪些 出租人有哪些权益呢?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筱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6-29 11:34:36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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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租房子的时候可曾知道这些权利,自己的房子要怎么样收取合理的租金呢?对外出租之后又要有哪些权利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1)租房屋的权利。这是基于所有权而产生的一种权利。是法定权利。

(2)收取租金的权利,这是根据合同约定而产生的一种权利。

(3)确保出租房屋合理使用的权利。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房屋的用途,并对修补、扩建行使决定权。定期对出租房屋行使检查权。

(4)提前收回自住的权利。在何种情形下可以行使这权利,法规没有明文规定。当然如果是约定的或显然是明显合理的原因,应该是允许的,规章规定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如收回让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居住或提供给年迈长辈居住。境外有法律规定基于自住的理由而提前收回。两年之内不得出租。

(5)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可行使索赔的权利。行使这权利在于法理由,根据建设部的规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行使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权利。

(6)合同期满收回房屋的权利。合同期满,是否同意续签出租合同,是出租人的权利。

tags:房屋   出租人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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