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因为因为一点小事就打架斗殴,结果被打倒进了医院,现在的法治社会,法律是不允许这样解决问题的,你们应该都清楚,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的,谁都没有动手大人的权利,法医怎么鉴定受伤呢?
一、颅脑、脊髓损伤
1 重伤一级
a植物生存状态。
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 重伤二级
a)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
b)开放*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c)颅骨凹陷*或者粉碎*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e)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f)外伤*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g)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h)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i)外伤*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j)外伤*脑脓肿。
k)外伤*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
l)外伤*迟发*癫痫。
m)外伤*脑积水,须手术治疗。
n)外伤*颈动脉海绵窦瘘。
o)外伤*下丘脑综合征。
p)外伤*尿崩症。
q)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
r)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