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民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受了工伤怎么赔偿?

法律法规网 作者:梦星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7-01 17:26:29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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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都是不容易的,每天起早的努力工作,虽然现在的工资还算可以,但是危险*极高,一个不小心都是要命的,所以没有那个农民工叔叔是不累的,但是没有他们就没有高楼大厦,如果不小心受了工伤怎么赔偿的?

(一)医疗费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

(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tags:农民工   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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