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总工会为在职劳模赠送医疗互助保险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政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5-08 10:37:16  评论(/)

日前,记者从哈尔滨市总工会获悉,为保障在职劳动模范健康,加大对困难职工,特别是因病返贫致困职工的帮扶救助力度,市总工会决定为在职劳动模范及在档全国级困难职工赠送医疗互助保险。

据介绍,医疗互助保险保障计划包括在职职工住院医疗+重大疾病+意外伤害120元/份,女职工特殊疾病50元/2份,保障期为一年。哈尔滨市及以上级别劳动模范、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哈市录入全国总工会帮扶系统的在档全国级困难职工均可享受此待遇。

保障计划生效日期以拨款到达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哈尔滨办事处账户为准,保障计划生效后,将在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哈尔滨办事处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市总工会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统计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在职劳动模范(含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按要求填好《哈市劳模参加互助保障计划登记表》。同时认真统计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在档全国级困难职工,对已达退休年龄、病故、子女就业、重新返岗等致困因素解除的困难职工,要及时按程序办理退档手续。核对后认定符合在档条件的全国级困难职工,按要求填写《哈市困难职工参加互助保障计划登记表》。(作者: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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